法律问答

商量一个问题,我在白你工作,工资是6000,上司个人补充我3000,工资是3000,我9月份上班,到了10月26日,公司还没有支付工资,我现在提交退休申请他们也不让我去,等一个月,道理上我这应该是试用期,而且没有和我签约

2021-04-05 22:5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收集证据,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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