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期没到房租没交一年房东收回房子,房东以后还能起诉房客吗

2018-12-31 21:1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约定了租赁时间,房主要求承租提前搬出,房东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所在城市的《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相应规定,以及一般惯例来协商解决,更重要的是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合才能变更或撤销合同。否则,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拒绝搬出,直至延至合同到期。
    房东要求承租人提搬出,一般是承租人存在了不当行为或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能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能是房东要出售房产。如果是前者情形,房东有解除合同理由时房东应当无条件搬出;如果是后种情形,承租人完全可以拒绝搬出。
    按照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便房东将房屋出售,承租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直到房屋租赁期满。对此,买受人应当明白法律关系,如果他明知有承租合同没有到期要坚持买受,买受人则要自担风险,买受人更无权让承租人搬出。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房东提前收回房屋,是否承担违约风险,取决于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合同又约定了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则房东需赔偿承租方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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