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有外遇的暧昧聊天记录和暧昧的照片,外遇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如何判决?没有错误的人有权赔偿吗?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的监护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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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规定: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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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婚内出轨的证据使用的,其是否具有效力主要在于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明确体现当事人的身份,是否与出轨事实有关,且是否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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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中偷拍是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的,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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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