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前几天离婚是和平离婚,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归我,她今天带孩子去了,我该怎么回孩子呢?

离婚
2021-04-05 08:3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父亲死亡、母亲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可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若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