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为避税跟我签合作合同合法吗

2021-04-05 07:4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无效的情形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定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为了避税签订了两个价款不一样的合同,因为该合同中的价格是为了避税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不会按照该价款履行。但是其他合同的条款诸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并不存在无效的情形。也就是说,该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 合同倒签不合法。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 通过中介避税不合法。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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