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个女儿,比我小四岁。由于各种原因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生活。诉讼离婚后,两个孩子应该由谁来判断?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21-04-04 18: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离婚财产分割较为复杂。首先,关于哪些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问题。综合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两类。
  • 夫妻离婚后,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具体分配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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