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9年结婚,2007年离婚,养育一个人,协商财产归女性,债务归女性,孩子由男性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

离婚
2021-04-04 17:3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如有证据证明他有外遇,可主张精神损失费。 孩子的抚养费,能协商,先协商。法院判决时,有固定收入的,以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酌情判定。
  • 夫妻有一个孩子的,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扶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给付方式包括: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