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没有盖章和签的合同有效吗?

2021-04-04 17:0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备租赁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特定设备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协议,是财产的一种。没有订立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返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的认定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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