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欠我一千块钱四五年了,好些几回了,便说没有钱,不给该怎么办

2021-04-04 17: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执行对方名下财产,确定对方确实有无财产,如果经执行确实没财产的,可以等日后有财产申请恢复执行的。
  • 借款人借钱逾期不还的,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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