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个商品房做生意,但是下雨了,房子漏水进水了,花了50万装修的房子和工作用品都不能用了。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

2021-04-04 16:3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需要看合同的约定,主要是原房主与开发商合同关于保修期的约定,同时参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如果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比较困难,但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到是有可能。
  • 是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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