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到一个化工厂上班的,上了三个月班,发现劳务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找他们交涉,说是搞错了,意思是忘记缴纳社保了,从这个月开始给我缴纳,目前我还在职,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谢谢您了

2021-04-04 12:4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
    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派谴只能是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交社保,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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