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离婚离婚期间怀孕的现在的孩子半岁了,孩子可以和我的名字一起向我方支付抚养费吗?监护权在我身边吗?男人需要的东西回去吗?抚养费可以和男人面谈吗?不起诉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不想那么害怕。

离婚
2021-04-04 11:3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抚养费时,想要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 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