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同事骑着电动车,我坐在后座。突然,一辆车掉头撞倒了我们,但现场被破坏了。我们现在没有报警。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没在医院住,在急诊室。我应该留在医院吗?现在主要是因为骨头没事,对方态度还是很不好。现在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04 1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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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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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先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如果医院有过错,那么医院应当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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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构成医疗事故的才能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们可以申请卫生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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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