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0年7月27日入职公司,签订的3年合同,试用期3个月,于2020年9月4日试用期内,被公司以暂时不需要人为由辞退。这种情况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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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补偿的。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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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要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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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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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