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前妻离婚已经9年了,当时孩子只有几个月就对母亲作出判决,法院判断每月支付抚养费80元。直到孩子18岁。现在孩子的母亲说要提高抚养费,向法院起诉。我的意见是,既然她提起了诉讼。现在我们必须恢复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1-04-04 06:2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离婚,具体规定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能否变更抚养关系,要看对方是否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但是对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要求是有理的。
  • 你好,小孩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