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可以不在村里直接去县民政局办理吗?

离婚
2021-04-04 05:4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自愿离婚的,双方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而不是到民政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