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女性父母第一次购买房地产,房地产以男女双方的名义,双方共同偿还,然后结婚,继续偿还,现在离婚,该房地产应如何分割?

离婚
2021-04-03 18:4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出示相关证明:首付款、婚前按揭部分为父母所出,这样这部分在法律意义上市婚前个人财产,配偶能分割的是婚后的还贷部分(若这部分也是父母所出则全部为个人财产)。
    2、有个漏洞可循,即不动产登记薄的制度,买新房或二手房时都有预告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而之后再追加名字,是没有预告登记费的,三个月内没有主动去登记的,预告登记自动失效。而在财产分割或债权上,不动产登记薄比产权证更有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加上了,但不动产登记薄上的没有,是无效的共同财产。另一方最多的就是限制卖方的权利。
    3、反之若配偶能出具证明房产的首付、或月供有其参与,或你的承诺,则是有权参与分配的。
  • 您好,属于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或折价分割。
  • 您好,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无过错方可要求多分割。详细情况可电询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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