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丈夫结婚2年以上,生了2个孩子,还在产褥期,妻感情破裂,丈夫对妻子没有任何感情,后悔结婚生了孩子,离婚的孩子和资产和抚养费怎么判断呢?现在大宝一岁半,宝宝出生11天。男性27岁,女性23岁,双方都没有做绝育手术。

离婚
2021-04-03 16:4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
  •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主要有两种方式: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