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们,因为工作上的事故,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在没有赔偿的期间,员工在事故中受伤,公司有责任支付医疗费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03 16:2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赔偿的,但交通事故已经赔偿的实际损失,工伤赔偿可以不再进行赔偿。
  • 肯定是不合法的,没有营业执照公司怎么可以营业和雇佣员工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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