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认识了一个女人,和我的男女朋友有关系,她说结婚离婚了,而且她还没离婚,我给了她几万元,每次银行打电话,现在不借,还给他买了一万元以上的东西,现在我知道想还钱,她不还,我自愿给

离婚
2021-04-03 13: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肇事方不赔偿的话,可根据以下方式解决: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 因为他人离婚而导致债务追讨出现问题的,可以直接起诉借钱方,而无需去证明这到底是他们的一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