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离婚三年了,她不让我探视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我只想看孩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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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违法,《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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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能以不给抚养费为由而不给探视,如果对方不让探望子女,建议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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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