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达后家人签收但当事人失踪并且找不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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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不能直接送达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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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送达不到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去法院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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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进行送达,具体包括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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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