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营丝绸博物馆工作,成为说明员,三个月了。上个月的工资是1800元,现在上个月我们小组是最后一个,没有人罚款200元,我不想交。我觉得200元太多,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扣除了我们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我不交,公司就会开除我,也不给我那半个月的工资。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3 06: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于劳动者权益保护考虑,法律法规对单位克扣工资做了如下限制:

    单位克扣的只能是员工的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看,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换言之,上述收入不属于工资,企业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予以克扣。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 公司要及时发员工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及时维权的。即拖欠工资的,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直接索要工资,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的地方或者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之后,认为其下达的结果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调查后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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