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妻子不知不觉中借了几十万日元的债,丈夫和妻子离婚,丈夫承担一切债务,协商离婚后房地产可以成为妻子的名字吗?

离婚
2021-04-02 23:4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 需要向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 离婚后一方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你不需要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