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被公司解雇了,从开始工作到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没有拖欠两个月的工资,可以去劳动局通知他们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2 19: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属违法辞退,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支付7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支付2个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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