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今天收到这个信息没事吧!夏女士 我们这边是律所的,受理关于你经济纠纷的案件。现在甲方将要变卖债权到你们当地清欠公司 请你尽快回电确认!我就是想让他们起诉我!因为他们的利息都超出国家标准的好几倍!

经济犯罪
2018-12-31 09: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一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费用的标准,各地不一样,这儿给你举个例子: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1000-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 度内分段收费。收费标准计费费率见附表。 附表 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 争议标的分类 收费标准费率 10万元以内部分(含10万元) 3%以内 10-50万元(含50万元)
    2.5%以内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以内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5%以内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以内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75%以内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以内 各地标准不同,仅供参考

  • 1、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因此,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只能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订立分期还款协议,严格要求债务人按照该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2、法人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应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在清算范围内,法人资格视为一种存续,即清算法人,需要清算公司运营过程之中的债权债务,并起诉应诉。
    3、企业法人解散,应当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宣告破产应当由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4、即便债务人法人终止,或企业法人解散、被撤销、宣告破产,都必须依法对其在运营过程之中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0条、46条、47条、108条
  • 1,只要当事人递交起诉状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就应当受理案件。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只审查是否对案件有管辖权,不管是属于哪省当事人。2,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诉讼,应当到被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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