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所在的是热公司的领导,每天上班没有一定的时间。什么时候工作?2015年11月在宿舍突然脑出血,接受治疗,2017年11月重新上班签约。现在公司和我父亲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建议每年赔偿一月的工资。现在工作已经11年了。我可以提出其他补偿吗?

2021-04-02 15:0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你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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