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下我追尾对方车辆,交警判我方全责,对方修车完毕后要求我赔偿修车期间交通费,和20000块折损费,对方属于公司名下的非营运车辆,租车市场价一天400,车已经是使用三年的老车了涉及这些费用吗,合理吗

2021-04-02 09: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其折损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受害人如果有充分依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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