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员工在公司工作13年左右了,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本来说辞职,领导说换个岗位,员工同意了在新岗位工作了2个月了,领导要求员工调回原岗位,员工由于身体还没好拒绝了,领导说新岗位本来就要不需要她,请问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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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存在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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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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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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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