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要求退货而不更换。这样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4-02 0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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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第四项基本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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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经销商要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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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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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