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早年我有二间房屋及杂房卖给了别人并写了合同,但未过户给他,他现在要拆掉扩建,我不同意,原因是他建后会影响后面几户人家。他现在要求我把房产权过户给他,以便他去国土所审批建房。

?一:我可以不过户给他吗?

?二:我可以加点钱收回合同房屋不卖了吗?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三:我可以说房屋卖给你了,但土地使用权没有卖给你,你只有居住权,房屋坏了可以修,但不能折旧房扩建新房吗?

??请您帮助。谢谢!

2018-12-31 02:4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按《继承法》第五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十条)。
    农村宅基地问题: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集体组织按“一户一基”的法律规定,划拨给本村农户的建房用地。
    村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可分的原创,房主去世后,房屋由继承人继承,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继承人要出让该房屋,因涉及到宅基地问题,需要经过村集体组织同意。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 二手房为例,以下是买卖二手房的过户流程: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然后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2、立契过户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注意地是,这里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那样就可换取新证啦。
  •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多长时间?  
    1、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2、现在有关方面要求将新房土地使用权改为50年,有可能是开发商获取的土地不是住宅用地,而是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其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是不同的。  
    3、如果是开发商要求改年限,可以要求退房、要求经济补偿或举报投诉;如果是当地的房管部门要求改变年限,可以向有关方面投诉,诉求当时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或者开发商卖房时为何没有告知?要求有关部门解决此问题,给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  
    4、房屋土地使用权计算时间是从国家把土地下放给开发商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不是从买回去之后开始计算。  
    5、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6、《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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