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物业接了些事情做,然后请了临时工来做事,临时工工作时受了伤,这个医药费是由我承担还是由物业承担?或者两方都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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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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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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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出院后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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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