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应届毕业生,没有和实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1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支付,以为公司没有支付工资,后来知道现在的负责人因为某种原因没收了工资,说明清楚后,财务忘记支付工资为理由拖欠,总是以公司下次支付工资为借口回复我,到现在为止快7月了还没有支付。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1 18:1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具体可以详谈。
  • 公司要及时发员工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及时维权的。即拖欠工资的,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直接索要工资,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的地方或者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之后,认为其下达的结果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调查后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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