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孩子是男方的,但是男方家不让我去探望孩子。

离婚
2021-04-01 15:43: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因为父母分手而消除:○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女方抚养为原则,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3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4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但是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该子女的意见。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法院裁定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裁定恢复探望,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双方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要相互指责对方,不要在探望中设置障碍,应当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子女,使其快乐健康成长。
  • 不让男方探望子女时,建议男方跟女方好好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男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自己的探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