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离婚前我欠的债,跟我有没有关系。

离婚
2021-04-01 10: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婚后夫妻一方债务,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 婚后一方借款,另一方如果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无须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