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结婚不到一年,我们有一个刚满一个月的婴儿,想离婚,经常吵架,还有月子打了十几天架,他掐了我的脖子,如果我们离婚了,孩子对我作出判决,我能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和继承权吗?结婚时,他家给我4万日元的礼金是否会下降,我老家给我买了1万日元以上的结婚品,离婚后能不能带走。

离婚
2021-04-01 10:5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除非因婚前彩礼给付,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一方生活严重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还。
  • 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一项法定义务,不管父母是否离婚或者再婚,也不管子女是否婚生还是非婚生,因为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
  • 法律赋予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变更的。增加的数额应经过相应的程序给予解决,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以诉讼程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