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因就业将户口从学校签至广州。但由于单位报道流程,我目前仍不能办理落户手续,而户口迁移证也过期了。请问过期还能补办吗?而且学校放假并不是天天办理,若能办理有时间限制吗?谢谢

2018-12-30 19:27: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先向接收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他们会给你开出户口准迁证,再到原籍的派出所凭证开具户口迁移证,拿了这张迁移证就可以到接收地派出所办理入户了。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程序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离婚后小孩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 办理迁移证是需要户口本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的,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当事人户口迁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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