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以限责任公司名义帮朋友公司在原来的信用社担保贷款,他还了一年多破产了,现在我有什么责任没有?受多大影响?本人是法人,银行有的人说是出10万的补偿金额就行了。

2018-12-30 19:1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破产贷款怎么办?公司在清算时可以要求偿还贷款。 相关知识——什么是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不必然引起破产宣告,只有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确实具备了破产宣告的条件,依法宣告其破产,才正式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破产宣告是整个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阶段和环节。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 担保物属于公司的破产财产吗?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共有九种财产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债务人占有但所有权由他人享有的财产。这类财产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借用、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的财产。   
    2、担保物及担保物的代位物。债务人的财产如果被设定了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那么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受偿权被担保债权后剩余的部分仍然属于破产财产。   
    3、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4、所有权已经转移或者应当向他人转移所有权的财产。   
    5、因所有权保留约定而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6、其他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例如,《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和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不得作为破产财产处理。
  • 具体说来,当担保人需要申请贷款时,银行首当其冲会根据担保信息中的提示,查看担保人及债务人的征信报告,只有两人信用记录都处于良好状况,没有严重逾期还款情节,担保人才算是成功闯过了“信誉关”,抵达了证明还款能力强劲的环节,靠近于成功贷款的彼岸。
      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需要被迫挺身而出,清偿到期债务。
    因此,申请贷款时,额度会受到负债的牵连,产生负面影响,不过,最终的额度还得结合担保人的用资需求和还款能力综合评定。
  •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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