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不到两个月,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转行后有保险等待遇。现在在试用期间,我现在工作中发生了小型交通事故,受了轻伤,向公司要求赔偿,他们说我是试用期,没有赔偿,我也没有签约,真的不能陪伴吗?

2021-04-01 07:0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员工是否转正,公司都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在工作期间造成工伤的,单位应该赔偿,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赔偿。
  • 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等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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