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小店工作了一个多月,没干,老板也没给我工资。

2021-04-01 01:4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有证据的话可以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对方就拖欠工资承担责任。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收集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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