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一方20W,一方10W),财产权写下一方出资少的父母的名字,离婚后成为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3-31 23:5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婚后购房想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要证明或者今后属于一方财产,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证明是一方个人出资,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办理公证和房产证登记时注明,这样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房子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按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正常情况下,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但若房产证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且又未约定份额的就是共同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对半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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