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是相亲结婚的,我们属于闪婚,婚前他答应我会在市里面买车买房,打了结婚证后说不能买,这些都算了,后来我们办了婚礼以后,他结婚后对我的态度也变了,我们一直都有争吵,一直都无法调解,我现在想离婚,他们不肯,就提出要求我赔偿15万元才肯,不散就天天在我家闹,因为我们家是做生意的,他已经来过一回了,我们家有一天没做生意,现在是我想离婚,他们就威胁我顺给钱才离婚,不离就继续呆在我家里要死要活,而且他们家办酒席借钱我都不知道,我办了酒席以后才知道,现在男方还说我骗婚,我根本就没有,结婚,他们家什么都没有给我,一没有房,二没有车,反而是我的陪嫁20万加宝马车请问我,是否要走法律程序了

离婚
2018-12-30 18:1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为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该问题中,男方利用“空卡”冒充彩礼的行为,属于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这种行为,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一)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  结婚登记时,尽管有些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但是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就进行了结婚登记,这样也是不行的。  
    (二)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  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要询问结婚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征求他们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结婚登记的双方没有亲自到场,这应该是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的大问题。  
    (三)提交伪造的资料  有些当事人提供给婚姻登记机关的材料是伪造的,例如伪造年龄等。  
    (四)登记机关越权管辖  并不是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对任何人的婚姻登记申请都有权批准,但是有些婚姻登记机构,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婚姻登记也进行了操作,这是程序上的问题。  
    (五)冒用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登记  有些当事人通过借用他人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了结婚,这导致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与实际当事人不符,也给被冒用或者借用人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