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瓶车和自行车相撞,我们负次要责任,对方受伤,要求我们赔偿6万。

2021-03-31 20:4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举例说明:只要认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不论任何责任比例),首先机动车一方需要按照交强险相关规定全额赔付电动车一方的损失(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死亡伤残赔付11万元),仍有不足的部分则按照具体责任比例双方承担:
    1)机动车全责,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额赔偿;
    2)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7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30%;
    3)机动车负同等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5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50%;
    4)机动车负次要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3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70%;
  • 双方不能就车祸赔偿达成一致的,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进入诉讼程序得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并起草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车祸案件伤残鉴定的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该《评定》把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级别,针对人体不同伤害的大小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如针对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头面部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腹部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肢体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盆部损伤致残的规定等。
    根据身体损伤达到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赔偿计算按照具体伤残等级计算。
    未达到伤残的需要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应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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