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骑电动车和气车相撞,到现在发生事故已有9天,我还在医院,住院费我自己垫付。对方一直不接电话,不来医院,我该在样处理。

2021-03-31 19:5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
    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法医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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