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现在公司不同意而且公司存在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我可以以劳动法第38条来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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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只须提前3天申请,正式员工提前30日申请辞职,不存在不能辞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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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不给辞的到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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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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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