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给员工发完工资后,就把工厂搬走了。我们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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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的条件下签署,签名或者按手印都可以,签订之前,要仔细阅读有关款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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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为拖欠工资,劳动者讨薪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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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