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地产,婚后结算,现在改为妻子的名义,离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离婚
2021-03-31 13:3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你好,婚前财产不用做协议约定,婚后仍然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 婚前个人存款,为个人财产,婚内收入的利息等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