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失踪四年了,怎么能离婚呢?

离婚
2021-03-31 13:1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 《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申请宣告死亡,经过一定期限还是了无音讯,法院或作出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 这种情况的有两种解决办法: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