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建筑工地工作。刚开始老板说10月1号要去开业,要做电梯井和二次结构木工。因为工作少请一天假。老板说给我们补生活费。但是半个月过去了。他们没有和好。老板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找律师解决。

2021-03-31 11:2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用人单位联系不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