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2年,孩子1岁半,想离婚,可以请求男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追究过去1年半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3-31 10:1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研究组认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处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并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给付的子女抚养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分别财产制的,由于财产的个人所有性质,夫妻需以各自的财产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而在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之间,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自己的收入抚养子女可以视为另一方的共同抚养,这在夫妻关系正常的情况下的确如此。
  •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话,彩礼是无需退还的。如果离婚孩子给对方抚养,女方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 彩礼不能退的,可以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但是要写书面协议。如果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